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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清河区清收不良贷款3825万 | |||
| 作者: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10-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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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10月20日,清河区用行政法律手段已清收不良贷款3825万元,占全年清收住务的83.42%,在全市排名第一。 为了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,清河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清收领导小组,信用社制定了不良贷款清收考核办法,实行常年清收和重点清收相结合,坚持“清外必先清内”的原则,首先清收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贷和担保的不良贷款,规定对有偿还能力而长期不还贷的公职人员实行“三停五不”,即停职、停岗、停薪、不提拔、不调动,不评先,不加薪,不晋级。年初以来,全区已有10名公职人员被“三停五不”,并清收回公职人员自贷和担保的不良贷款557万元。其次清收信用社内部职工的牵连不良贷款,目前,信用社内已有10名职工因牵连不良贷款而下岗,15名职工被扣发工资,现已清收回职工牵连贷款273万元。三对企业拖欠或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,主动和法院及公安部门配合,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和起诉,限期归还贷款本息。清收工作中还制定了奖惩措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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